基础课教学部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 首 页 | 部门概况 | 教学科研 | 课程建设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招生信息 | 语委工作 | 普通话测试 | 文档下载 | 留言建议 
最新公告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
· 【示范单招】汉中职业技...
· 2020年三年制高职(专科...
· 基础部开展2020年高考招...
· 汉中职院2020年示范院校...
·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
· 【五年制招生】2020年招...
· 【五年制招生】2020年汉...
 
 

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 首 页>>招生信息>>招生简章>>正文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11-05 14:36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发布日期:2021-09-26 20:21:44 来源: 点击:10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百万扩招工作战略部署,认真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21]149号文件)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我院2021年高职招工作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以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949,在陕招生代码:8141。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3年(修业年限2-5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简介

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陕西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北区,占地面积690亩,总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开设有医学类、经济管理类、农林类、教育类、机电类、土建类6个专业大类,41个大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学院现有教职工619人,教授、副教授127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21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比68.3%。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每年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次。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及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5个,职业技能鉴定站4个,汉中市专家工作站1个,校内设有10个综合实训中心。并建有临床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和附属医院、汉中职业汽车驾驶培训学校,与企业、行业合作共建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汉中市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723002。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在招生委员会下设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高职扩招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分管副院长为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教务处、招就处、纪检监察处、组宣部、学工部、计财处以及各二级学院、直属科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办主要负责宣传动员,组织生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招生计划编制上报及录取工作;教务处主要负责考试命题、考务安排、考试组织、阅卷登分等工作;学工部主要负责招生考试期间考生的管理及组织工作;组宣部负责学院信息对外发布、网络维护等工作;保卫处主要负责试卷安全保密保管及考场的安保等工作;党政办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监察处主要负责考试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学院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执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2249716.com/

招生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999730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 学院按照“社会急需、学院特色、易于就业”的原则,遴选出建筑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中药学、助产、园林技术、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9个具有良好就业前景的招生专业进行扩招,专业不足20人不开班。

第九条 我院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下达为准。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第十一条 拟参加高职扩招报名者,应于9月29日8∶00至10月9日16∶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110元。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后续环节。不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报名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按照教育部高考考生数据报送规范,报名期间报考者本人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照片信息。

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

第十二条 提交入学申请。

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考生根据我院扩招专项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三条 专业选择与测试考核。

已在网上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的考生,须于10月16日到学院招生办(行政楼101室)填写《汉中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入学申请表》,确定报考专业,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测试。

测试考核地点: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笔试时间:10月16日10:00—12:00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10月16日:13:00—16:00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核采用笔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总分300分,时长120分钟;职业技能考核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总分300分。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300分。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2021年10月21日17∶00前,我院根据测试成绩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同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被我院预录取的新生务必于10月25日8:30至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考生预录取资格自动取消。

第十六条 2021年10月28日至29日,我院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完成录取工作。

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我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学   费:6500元/生•年。

住宿费:1000元/生•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开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学费减免:参加灵活教学模式的考生在读期间共减免学费15500元,3年合计交纳学费4000元。

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3800元/年。

退役士兵资助按照财政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执行。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交清学费的新生,可申请缓缴,先入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150-450元/月。

第二十五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教学部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电话:0916-2229977  邮编:723002
ICP备案号:陕ICP备06001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