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我院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推动教风、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践行“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的高校教师师德标准,以科学精神和人格魅力培养学生,做新时代的“四有教师”。
第三条 树立“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理念,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主动投身教学改革,努力探索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第四条 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教学、科研、服务等人才培养工作;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紧跟行业或学科发展动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关心、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努力做到因材施教。
第二章 教学任务安排
第五条 二级学院(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综合考虑教师任职资格、学科背景、职业规划和专业需求。合理安排、科学引导。
第六条 二级学院(部)对教师需进行《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合格,方可承担教学任务。
第七条 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学院(部)应注重对教师的高职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模式的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章 教材、授课计划和教师日志
第八条 教师应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选用教材、习题集等。
第十条 教师对所承担教学的课程,以课程标准为依据,准确把握课程的基本要求和重点、难点,依托教材,结合生产一线新技术应用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编制授课计划。授课计划由课程负责人编制,经课程团队讨论、教研室主任同意、二级学院(部)负责人审批方可实施,并于开学之日(新生为军训结束之日)提交系部存档。二级学院(部)每学期结束前组织编制下学期授课计划,教师在编写授课计划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授课计划的编制必须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授课计划的课程名称、内容必须与课程标准相吻合,授课计划学时与课程标准学时之间的误差应控制在±10%范围内。
2.授课计划封面和内芯应填写规范。课程名必须写全称,授课班级的名称应统一使用学院教学任务书上的名称,课程总学时填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时数,教学周数原则上应当与教学进程表一致。
3.授课计划表中原则上以2课时为授课单元进行编制,实施项目化教学需4节联排的课程经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按4课时为授课单元进行编制,实践周计划以2-6课时为授课单元编制,每授课单元的具体内容必须明确;各课程均应布置课外作业或活动。布置次数原则上不得少于课程总课时量的1/5。
4.同年级、同专业的平行班执行同一授课计划。具体授课时间以一个班级为例,其余班级根据实际课表执行。
第十一条 教师应如实填写教师日志,加强课堂考勤,完成作业成绩记录等,如为过程性考核课程,则需附过程性考核评分表。登记学生过程性考核成绩。如已全程采用互动教学APP的,可以完成教师日志相应功能的,则不再需要填写教师日志。
第四章 备课
第十二条 教师应明确备课目的,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充分把握学情,重在使学生“学好”,克服“只重备内容。忽略备学生,轻视备方法”的做法,注重系统性、针对性及可实施性。
第十三条 备课包括教案编写、教学辅助设备准备、实训场地部署协调等一切与教学实施相关的工作。课程标准相同的课程,教师应集体备课,课程团队共同编写教学资料,体现课程特色,实现教学资源共享。
第十四条 教案编写以授课计划表中授课单元为基准,一个完整的教案包含教案首页、教学设计、讲稿(或多媒体课件),B类课程中的实践教学内容还须有实践项目的任务单等资料。为了提高新教师的教学水平,来院2年以内的新教师的教案必须全部手写,并不能以多媒体课件替代讲稿。
第十五条 教案编写,应做到以下几点:
1.教案首页和教学设计须按照模板规范编制,授课班级、地点、日期信息真实准确;教学设计、重点难点、课后作业、参考资料、课后总结等信息指向明确,切实落在具体本讲课的教学任务实施上,相关内容具体精准,真实系统的呈现本讲课程的实施方案及效果。
2.教学设计应根据具体教学任务及学情特点,对课堂教学活动进行整体设计,包含课堂组织环节、各环节具体任务及采用的教学手段、时间分配等内容。
3.教学内容选取须依据课程标准设定的具体教学目标,依托教材,结合生产一线典型工作任务。广泛涉猎有助于教学任务实施的相关知识点,融入本专业领域的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优化备课内容。
4.讲稿须以教学设计为主线,在系统梳理具体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对所涉及的知识点及相关教学素材进行整理,力求全面、详实、主次分明,同时对需在黑板或白板上展示的内容进行版面设计。
5.多媒体课件须以教学设计为导向,在充分优化具体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优势,课件制作力求版面设计美观,将教学素材以图、文、动画、音视频并茂的形式予以呈现,杜绝纯文字、结构缺乏设计、素材单一的课件应用在教学中。
6.教案首页、教学设计、讲稿或多媒体课件等应根据上一轮教学成效、新一轮教学实施需要进行更新。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十六条 教师应树立现代高职教育理念,探索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素质培养有机结合起来,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激发学生主动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动性,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
第十七条 课堂教学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突出重点,化解难点,概念准确,逻辑严密,论证严谨,富有启发性,开拓学生视野。
第十八条 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及授课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授课进度应与授课计划基本一致。超前或滞后的幅度应控制在4课时以内。
第十九条 教师上课应带齐教材、授课计划、教案等教学文件,上课铃声响起前到达授课地点。并完成多媒体设备、教学软件调试等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第二十条 教师应站立讲课(特殊课程除外),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自然,使用普通话授课,表述简洁流畅,语言文明规范,声音清晰响亮,板书工整。教师应遵守课堂纪律,授课过程中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避免对课堂教学造成干扰,不得随意中断教学。
第二十一条 教师应严格考勤管理,并做好记录。了解清楚缺勤学生具体原由(病假、事假、是否履行请假手续等),规范填写教师日志;严格课堂管理。及时关注班级学生学习状态。针对学生睡觉、玩手机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学生全程参与教学活动。
第二十二条 教师在课程的第一次授课时,应明确本课程学习目标,简要介绍教学计划和课程考核方案,详细说明课堂教学、课外作业、实验实训、考核、职业技能证书考取等要求。
第二十三条 课堂教学实施过程中。针对用语言难以表述全面的复杂结构、运动过程、工作原理、工艺流程等抽象内容,老师应通过各种途径采集相关教学动画、视频等影音资料进行辅助教学,并在相应知识点处设置相关教学互动环节。
第二十四条 教师应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根据教学方法不同,课堂教学需做到以下几点:
1.实施行动导向教学,在课前做好学生分组、教学材料准备、教学场地调整等准备工作。
2.采用学生汇报教学成果形式的教学中,任课教师须针对学生汇报情况进行点评,并提出具体的意见及建议,指导学生系统完成学习任务。
3.采用制作模型形式的教学中,课堂上主要开展结构物构造讲解、模型成果展示及点评,不得占用较多课时用于学生现场制作模型。
4.采用小组讨论形式的教学中,任课教师需根据学情和教学需要,合理设计讨论问题,并全程参与,引导学生抓住关键、围绕核心问题展开有效讨论,有意识的引导每一名学生都参与其中。
5.采用视频教学或自学研讨的,教师应进行有效的组织、引导、点评或分析。
第二十五条 教师应充分利用已建成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优势资源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用好移动教学助手,利用其辅助教学功能,有效开展课堂评价、讨论答疑、头脑风暴、投票问卷等教学活动,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第二十六条 教师应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根据学生学习成效及意见建议。及时分析学情,适时优化教学组织方法和教学方法,认真撰写课后小结。实现教学相长。
第六章 作业布置及批阅
第二十七条 所有课程均须依据教学需要设置一定数量的课后作业,并在授课计划中根据教学进度合理设置,作业不拘泥于形式,如常规书面作业、在线试题、实地调研、实物模型制作等。但均需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完成质量。
第二十八条 作业批改应及时认真,全批全改,并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成绩记录于教师日志;批阅中应明确批出学生作业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学生进行更正,并根据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做出简要评价;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作业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及时向学生通报反馈作业批阅情况,对作业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应在课堂上或辅导答疑时向学生讲解清楚,个别问题分别解决。
第七章 课外辅导答疑
第三十条 原则上每门课都应安排课后辅导答疑,每周至少安排1次,每次辅导结束,教师要对辅导答疑情况进行记录。
第三十一条 每学期开课第一周,任课教师在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答疑地点必须安排在学生所在校区)等;各二级学院(部)负责汇总本学院(部)所有任课教师的辅导答疑信息,并向学生公布。于第二个教学周开始执行。
第三十二条 教师应在学生充分复习和自学的基础上给予辅导答疑,要注意对学生课外自学的指导、检查和督促,指导学生阅读参考书、查阅文献资料,培养学生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提高学习效率。
第三十三条 除面对面答疑辅导外,教师可通过网络平台和其他通讯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互动。
第八章 C类课程教学
第三十四条 C类课程包括实验实训、实习和综合实训等。指导教师应坚持以能力为中心,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熟练掌握实践教学的内容和方法,认真备课,并提前作好各项准备。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实训教学开始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下发实训任务书和指导书,使学生清楚课程实训的目的、要求、任务、时间安排、步骤、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实训教学纪律等内容。
2.指导教师应明确实训开展形式,需要分组进行的,应提前确定各小组名单、制定组内成员成绩考核标准,告知学生实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
3.指导教师应负责对学生的实训操作进行过程性指导。及时解决学生实训中遇到的问题,告知学生,以便后续实训任务的开展。
4.实训过程中,指导教师应针对每个实训项目(任务)进行阶段性考核,根据学生的阶段性成果进行评分,将此计入课程实训成绩。
5.实训报告要全批全阅,指导教师应从报告格式、实训成果、实训总结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阅。
第三十五条 实训任务书、指导书编制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任务设计应紧扣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任务、工作程序、注意事项、考核方式等,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实训任务书中应包含实训目的与要求、实训内容、实训具体安排、分组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内容。
2.实训有分组的,任务书中要明确各组员间的分工协作方式、成绩评定方式等。
3.实训指导书要针对与实训任务严格对应,引导学生解决实训任务中的问题,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4.实训任务书、指导书须经过二级学院(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5.实训任务书一经审核确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改实一训内容和实训场所。
6.开课前一周内,课程实训任务书、指导书必须完成编制并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校内进行的C类课程教学,指导教师应每天指导时间不少于4课时,并强化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操作,解答疑难问题,严格遵守有关标准、规范和实践场所的规章制度。
第三十七条 校外进行的C类课程教学,教师和学生应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时问和各项规章制度。指导教师应认真学习和研究实习单位的生产工艺和新技术,与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巡查和指导,强化安全教育,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第三十八条 C类课程教学考核成绩是对学生工作态度、技能熟练程度等全方位综合评定的结果,应严格按照课程考核评价标准进行,评价标准应坚持阶段性检查(或阶段汇报)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各技能点实行量化考核,实现“过程+成果”与“方法+态度”的多维度考核。
第九章 课程考核评定
第四十条 命题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学内容为范围,以学生的实际水平和能力为出发点,在有限的时间内比较全面地考核学生对课程的掌握程度,并有明显的区分度。具体应符合以下几点:
1.期末考试应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后进行,相同专业课程必须统一试卷考试。
2.期末考试试卷应按命题要求拟出A、B卷,并附审批表(带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其难易程度应相当,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同一课程试题命题与历年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30%。
3.各门课程的命题要依据课程教学标准,做到难度适中,覆盖面广,注重对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考查。每套试卷考试时长1小时50分,试题中应有50%左右的基本试题,30%左右的提高或综合试题,20%左右的较高难度和深度的试题。试卷总分为100分,各大题、小题必须标明分值,分值累计应与总分相符。答案准确、全面,规范,评分标准、得分点设置明确合理,要标出分步分值。
4.试题命制完成后,审题教师必须试做。杜绝题目缺少条件、出现错题以及题量不适等事故发生,试做无误后由教研室主任验收签字,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后实施。
5.考试形式分为闭卷、半开卷(一页A4纸开卷)、开卷、学生成果评定和过程性考核。除进行全过程考核课程。专业核心学习领域课程、专业基础学习领域课程期末考试形式原则上为闭卷。
6.所有课程试题必须使用标准试卷模版,不得私自改变试卷格式。
第四十一条 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的本职责任和应尽义务。监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定,规范履行监考职责,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监考人员应熟悉监考工作流程,认真负责,并服从考试组织部门统一安排,不得私自调换。
2.监考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考试组织部门领取试卷、草稿纸、《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场签名单,并清点分数;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强调考试纪律,调整考生座位。核对考生信息,要求考生将手机、考试资料等与考试相关物品放置于考场指定位置。
3.监考过程中,两名监考人员考场站位应一前一后,并密切观察考场动态,关闭通讯工具或放在振动状态,不得在考场玩手机、聊天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给予提醒或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应当立即令其停止答卷,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记下考生的班级、姓名及作弊事实并当场收集作弊证据,在其试卷上写明“作弊”字样,并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表》。
5.考试结束,应及时清点试卷,检查考试资料,上交考试组织部门。
第四十二条 教师应当按照评分标准公正、科学地评阅试卷,综合评定的总成绩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对该课程的掌握程度和学习情况,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阅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实施阅卷组流水作业,每组人数不少于2人。
2.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答案正确统一打“√”,错误时画“×”,每一大题前应标明得分,同时将该大题分数记入到试卷标头相应的得分栏内。
3.总分人应认真核查阅卷教师在得分栏中得分,准确计算总分并填写在规定位置。
4.阅卷结束后、阅卷组应组织人员认真复查,防止发生批改错误、计分错误、检查无误后再启封,进行成绩登记。
5.阅卷过程中,各批阅人在各班级首份学生试卷上完整签写自己的姓名,其他试卷的“评分人”处可简签“姓”。
第四十三条 试卷应该按照标准进行装订,具体顺序为;
1.学院统一印制的试卷封面。
2.考试成绩分析表。(补考试卷装订时不需要)
3.考试成绩登记表。
4.考场签名单。
5.其他应附加的材料。(如:个别学生成绩说明等)
6.考场情况记录表。
7.考试试卷的评分细则及标准答案。
8.学生答卷。(按考试成绩登记表名单整理装订)
第四十四条 课程过程性考核依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具体应符合以下几,点:
1.教师应根据讲授课程实际情况将课堂表现、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有机结合在一起,将考核覆盖到教学的整个过程中,使考核过程呈现动态性、连续性、系统性。
2.过程性考核着重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不同阶段的教学要求,通过在线开放课程、项目设计、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并考核。
3.依据课程性质和教学实际,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期末考试)相结合,选择不同的考核方式。
模式一: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20%+过程性考核30%+期末考试50%;
模式二: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20%+过程性考核50%+期末考试30%;
模式三: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30%+过程性考核70%;
模式四: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40%+过程性考核60%。
第四十五条 阅卷完毕后,教师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应符合以下几点:
1.学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期末成绩”等构成,传统考核模式按照“总评成绩100%=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70%”录入,过程性考核成绩按照实际考核模式录入。
2.任课教师应遵守网上成绩录入规范,对作弊、缓考、缺考、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需准确录入“作弊、缓考、缺考、取消资格”字段。
第四十六条 成绩分析是对学生课程成绩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全面了解教与学的真实情况。挖掘异常的成绩分布现象,有利于对教师教学存在的偏差给予预警,对教师纠偏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成绩评定完成后,任课教师应对所授班级成绩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2.各课程团队负责人,将本课程组每门课程所有班级成绩进行分析,交系(部),用于专业学情分析。
3.各任课教师以班级为单位,对期末总评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及格率在60%以下的课程撰写专题分析报告。查找原因,诊断改进。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对违反《规范》的教师要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罚,情况严重者。按照《汉中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处理。
第四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部)院长是落实教师行为规范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建设工作的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要形成完善的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案首页参考模板;
2.授课计划参考模板
3.教师日志参考模板
4.实训任务书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