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巡检评估方案及标准的通知》(陕教〔2018〕200号)精神,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组织专家对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以下简称“测试站”)进行了巡检评估。结合巡检组专家反馈意见和评估得分等情况,认定宝鸡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铜川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16个单位巡检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19个单位为优良等次,18个单位为合格等次(详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测试站基本情况
近年来,各地、各高等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积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逐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培训测试网络,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一)创新工作思路,提升测试工作服务意识
在省教育厅、省语委办统筹管理下,各测试站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测试管理,有力推动了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健康发展。全省53个测试站,按照高校测试站主要承担本校生师生,各市测试站主要承担辖区内社会人员和未设立测试站的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原则,基本保障了应测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等15个高校,在保证本校师生测试需求的前提下,经省语委办同意,积极承担社会人员测试工作,共同应对逐年增长的测试需求。宝鸡市、榆林市等测试站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送测到县区,选派优秀测试员支持县区语言文字有关工作。
(二)健全机构机制,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协调发展
大部分测试站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工作部门、人员配备等,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实施办法、规章制度等。宝鸡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杨凌示范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重视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测试站工作指导有力。测试站能够密切配合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积极参与其他语言文字有关工作。延安大学、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安康学院、西安理工大学、渭南师范学院等高校,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健全,教务处作为测试站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发展。安康学院、商洛学院测试站能够将语言文字工作、推普活动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有机结合,积极开展推普脱贫工作,助力脱贫攻坚。
(三)加强队伍建设,保证测试工作质量
大部分测试站重视测试员队伍管理,通过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业务研修,遴选推荐人员参加省级培训、网络交流等,不断提升测试员的测试评分能力。各测试员积极参加测试评分,参与语言文字相关活动,特别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推广宣传。西安外国语大学、延安大学、安康学院等高校制定了测试员评聘、考核等制度,建立激励长效机制,为鼓励测试员积极参与测试工作,加强测试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优化测试流程,提高测试工作效率
为确保每年的测试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在人员、时间、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各测试站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强化过程管理,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制度保障,通过营造良好测试环境,优化工作流程,细化人员分工,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效率,促进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巡检结果“优秀”的测试站,报名、测试、发证等各个环节规范,相关档案资料齐全。同时,对巡检工作高度重视,能够严格按巡检标准进行自评、评估工作准备充分,资料详实。为提高测试质量及工作效率,延安大学、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等测试站购置普通话网络学习系统,并免费向本校师生开放。延安大学在新校区和老校区建设30个测试机位,最大程度方便学生接受测试。
二、存在问题
此次巡检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召开测试员座谈会、随机访谈等形式,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巡检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
(一)测试站管理水平差异较大。个别测试站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管理水平不高,人员配备少;部分测试站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缺少省测试员队伍建设和培养计划,单位评聘和奖惩等管理制度不完善,影响测试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如长安大学测试站仅配备2名工作人员,很难保障全校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测试站软硬件建设差异较大。各测试站的基础条件参差不齐,个别测试站存在测试室软硬件标准低、测试机位数量过少等问题。咸阳市没有设立市级测试站,陕西师范大学测试站硬件条件标准较低,西安邮电大学测试机位数量不够。
(三)日常管理水平仍需提高。个别测试站存在随意扩大测试范围、收费标准未公示,执行不规范等问题。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对于测试对象的范围界定不清,存在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发展
各级各类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各地、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精神,以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为抓手,加强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有关法规政策、规范标准,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学生“一种能力两种意识”,创建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氛围和校园环境。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测试工作管理服务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是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地、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管理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水平,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在推普宣传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严谨、规范、科学的测试环境。
(三)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测试员推普示范作用
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主要实施者,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是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各高校要创新队伍培训方式,建立培训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和测试员队伍,不断提高测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测试员在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中华经典诵读等各类语言文字活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公开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
各测试站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函复》(陕价行函〔2005〕173号)有关收费标准,并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测试与培训绑定收费。在应试人自愿选择培训时,须办理相关收费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
(五)对照评估标准,加强问题整改
对于巡检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测试站,请按照《评估标准》和巡检工作的反馈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于12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曹军平 电话:029-88668680
邮箱:jytygc@163.com
陕西省教育厅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2019年陕西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巡检结果
优秀等次(1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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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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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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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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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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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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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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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语言文字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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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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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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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师范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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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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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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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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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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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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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优良等次(1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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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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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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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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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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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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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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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程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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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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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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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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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培华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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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语言文字水平培训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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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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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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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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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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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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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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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合格等次(1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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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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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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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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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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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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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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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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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邮电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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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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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普通话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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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医药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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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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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航空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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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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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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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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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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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