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放假安排,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2020年1月9日期末考试结束,10日全部离校,1月10日至1月16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21日,2月22、23日(周六、周日)返校报到,2月24日正式上课。
2.教职工从1月17日起假,2月21日正式上班。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在2020年1月16日前完成阅卷、评卷登分和报送等工作,并落实好下一学期教学任务。
2.学生工作处(团委)和二级学院要安排落实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全体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指导好学生社会实践,明确活动考核要求。
3.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各直属机构要在1月15日前报送需维修的设施设备《报修单》,后勤处将在放假前后安排集中维修。
4.教务科研处要在教职工正式起假前组织举办计算机能力和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在寒假期间,要加快推进精品录播室建设,协调各二级学院和相关直属机构落实好下学期各项教学任务,提前做好教师、教室和教材征订及2020年分类考试招生的考试组织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同时,要组织二级学院做好扩招学生线上学习资源的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教师及其他教学资料。
5.保卫处要在放假前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表现较差的单位,在全院通报。同时,要认真落实校园假期安保措施,加强寒假保卫值班,采取得力措施,做好假期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学院寒假期间的安全稳定。
6.人事处要做好工资调整、社保交纳、劳务外包等工作,提前部署2020年校园招聘计划的申报,指导二级学院组织教师寒假期间到企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明确相关要求。
7.计划财务处要按上级相关要求做好2019-2020年学院账务的年度衔接工作,并做好寒假期间工资的发放,落实好下学期学生学费收缴的准备工作。同时,要配合做好“智慧校园”建设相关工作。
8.招生就业处和各招生组要做好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9.图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专家工作组要利用假期加快基础网络改造、校园一卡通等智慧校园项目的报批、招标、建设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10.后勤处要充分利用寒假,做好水电设备检修、食堂、教室门窗和桌椅、公寓维修及校园绿化养护卫生保洁,加快推进南大门、7号公寓1-4层改造、校园节水改造等项目的报批、招标、施工等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正常运行。上述工程涉及到的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11.扶贫办要认真安排好对贫困户走访慰问、送温暖等扶贫工作,按计划推进各项扶贫任务。
12.党政办在 1 月15 日前安排好假期期间值班工作。
2月21日,学院将对上述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作欠账大,影响开学正常工作的,将严肃问责。
党政办公室
2019 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