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课教学部
 
站内搜索:
 
 学院首页 | 首 页 | 部门概况 | 教学科研 | 课程建设 | 师资队伍 | 党建工作 | 招生信息 | 语委工作 | 普通话测试 | 文档下载 | 留言建议 
最新公告
· 汉中市2022年下半年开展...
· 汉中职院在2021年全国大...
· 关于第二批次领取2021年...
· 汉中市2021年上半年普通...
· 【示范单招】汉中职院等...
· 汉中职院召开秋冬季疫情...
· 汉中职院副院长余俊光检...
· 汉中市语言文字水平培训...
· 基础部开展2020年高考招...
 
 

新闻快讯

当前位置: 首 页>>新闻快讯>>正文
 

“12.4”国家宪法日
2022-12-06 08:14  

2022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九个国家宪法日。2022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国家宪法日由来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对现行宪法作过五次修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0月27日,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议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022年国家宪法日主题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而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宪法宣传周,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重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国宪法的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强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强调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宪法之所有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主要取决于宪法的三个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性的内容,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制度与基本原则、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还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等。(2)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与修改程序。(3)宪法有着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普通法律,特别是公法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与宪法相抵触的一律无效。基于以上三个特点,宪法居于至上的地位。

此外,宪法居于至上的地位还因为宪法内部往往蕴含了所有人类成员都必须尊重的价值原理,将人作为人来对待,并尊重其最基本的权利,也正因为如此,宪法才有以上三个特征,从而成为具有至上地位的法律。

宪法的作用


(1)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有效运行,避免国家权力缺位、越位和错位。

(2)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得到明确的确认和有效保障。

(3)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具有持久生命力;要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宪法与大学生


当代大学生作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未来社会的中坚力量。其宪法意识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所以,进一步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是我们当代大学生应尽之责任。

随着国家思想政治领域逐渐发展,更多的公民能够正确处理宪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的关系,改变教育理念,让宪法知识生活在大学生的思想中,可以为国家培养出更多德才兼备的栋梁之才,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实现个人人生价值。






关闭窗口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课教学部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电话:0916-2229977  邮编:723002
ICP备案号:陕ICP备06001102号